問題編號:[183125]問題標題:從GE 授權經銷商買的產品出口問題內容:海關老師,您好,我們緊急咨詢。最近我司從GE 授權經銷商買的照明產品被查驗,現在被扣押在上海海關(浦東機場海關),報關時間是3月30號,我們是空運出口貨物,到現在通知我們說GE 法務科誰我們侵權。我們已經提供GE 授權給浙江總經銷的證書,我們公司和GE 分銷商的正式發票,合同。現在海關說GE說沒有授權給浙江經銷商,我們問海關,關于這個GE聲明沒有授權的文件是那個人發出,海關老師也不告訴我們。根據我們貨運代理報關員說,GE 公司也沒有來海關查驗貨物比照,關于是否授權,他們也沒有向負責浙江省銷售代表咨詢,如果他們所說的有誤,我們現在產生的損失由誰來負責。現在這么多天了,我們下步該怎么做,非常著急,謝謝。現在GE 銷售代表說可以提供GE的原產地證明,那樣是否可以證明我們沒有侵權?聯系電話:18606757998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答:目前,通用電氣公司認為你司出口的產品涉嫌侵權,我關依據通用電氣公司的申請查扣你司出口的貨物。如你司認為出口的貨物從授權經銷商處購買,并未侵權,建議直接聯系通用電氣公司進行說明,同時我關將會在客觀公正的基礎上進行調查,作出最終的認定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