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關:軟件出口的報關及稅收問題[161576]
問題編號:[161576]
問題標題:關于軟件出口的報關及稅收問題
問題內容: 您好,想咨詢一下。我們是一家北京的芯片及配套軟件公司,在香港設立有一家子公司,現在子公司與母公司簽訂合同,向母公司購買芯片及配套軟件,配套軟件使用網上傳輸的方式進行出口。請問在這種情況下需要進行報關么?需要繳納關稅及其他稅款么?是否需要辦理出口結匯? 如需要,要走些什么手續。 萬分感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法》規定,海關監管對象是運輸工具、貨物和物品。無實物進出境不屬海關監管范疇,無須申報。有關結匯問題,建議咨詢外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