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2909]
問題標題:繼續奶粉
問題內容:請問進口奶粉自用,有重量限制嗎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武漢海關
答:您好!按照海關總署2011年43號公告規定,個人郵寄物品進境每次限值1000元人民幣,稅額超過50元起征。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依照2012年第15號公告,奶粉的完稅價格是200元/千克。若您的實際購買價格是完稅價格表列明完稅價格的1/2及以下,應提供銷售方依法開具的真實交易的購物發票或收據,海關可以根據上述相關憑證,依法確定應稅物品完稅價格。如有其他疑問,歡迎再次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