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5734]
問題標題:請問從國外購進的貨物進入保稅區再向國內銷售,相關的進口關稅、進口增值稅問題
問題內容:您好!從國外購進的貨物進入保稅區再向國內非保稅區銷售,要不要交進口關稅、進口增值稅?什么時候交? 如果國外購進的貨物進入保稅區后向保稅區其他企業銷售,要不要交進口關稅、進口增值稅?什么時候交?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鑒于你司提供信息不詳,不便解答。請參閱《保稅區海關監管辦法》的下列規定:從境外進入保稅區的貨物,其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稅收,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按照下列規定辦理:(一)區內生產性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所需的機器、設備和其他基建物資,予以免稅;(二)區內企業自用的生產、管理設備和自用合理數量的辦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維修零配件,生產用燃料,建設生產廠房、倉儲設施所需的物資、設備,予以免稅;(三)保稅區行政管理機構自用合理數據的管理設備和辦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維修零配件,予以免稅;(四)區內企業為加工出口產品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裝物件,予以保稅。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范圍內外的貨物或者物品從境外進入保稅區,應當依法納稅。從保稅區進入非保稅區的貨物,按照進口貨物辦理手續;從非保稅區進入保稅區的貨物,按照出口貨物辦理手續,出口退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海關對保稅區與非保稅區之間進出的貨物,按照國家有關進出口管理的規定實施監管。從非保稅區進入保稅區供區內使用的機器、設備、基建物資和物品,使用單位應當向海關提供上述貨物或者物品的清單,經海關查驗后放行。前款貨物或者物品,已經繳納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稅收的,已納稅款不予退還。轉口貨物和在保稅區內儲存的貨物按照保稅貨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