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7982]
問題標題:進口關稅
問題內容:請問:進口貨物時所產生的THC 及文件費是否同貨物一起征稅?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湛江海關
答:答:一、根據《關稅征管司關于碼頭裝卸費海關估價問題的通知》(稅管函[2005]257號)文規定,進口時在貨物的價款中列明的碼頭裝卸費(簡稱THC),屬于貨物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后的運輸相關費用,因此不應計入貨物的完稅價格。 二、根據《湛江海關關于下發<湛江海關進口貨物海運相關費用補充申報操作辦法>的通知》(湛關稅發﹝2009﹞438號)規定,進口貨物發生《海運相關費用名錄表》所列的海運相關費用,進口經營單位應主動、如實地向海關申報。文件費列入《海運相關費用名錄表》內,因此應計入貨物的完稅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