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3435]
問題標題:進口貨物辦理退運
問題內容:您好!我公司在2010年9月份進口一批皮靴(當時委托報關公司以一般貿易方式進口,HS編碼為6403911990和6403990090),我公司檢驗后有部分存在質量缺陷,現在這部分貨物需要退貨,我公司之前并沒有辦理過貨物出口,請問我公司需要準備哪些單證,有沒有可以參考的相關文件,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南京海關
答:您好!您提出的問題我們答復如下:因為品質或規格原因,貨物需要退運的,一般需要的材料有:一是原進口時的報關單證;二是具有資質的商品檢驗機構出具的原進口貨物品質不良的檢驗證明書;三是買賣雙方關于退貨的合同或協議;四是發票、提單、裝箱單、許可證件等海關認為需要的材料。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不具有法律效力,請務必以海關業務現場的實際辦理結果為準。感謝您對南京海關工作的關心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