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3995]
問題標題:修理品退還保證金問題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老師,我公司一票修理品貨物出口已經一個月,但是退單還沒下來,據報關行說是因為當初此票貨物出口時抽到查驗,所以退單比較慢,但我們的保證金期限還有一周就要到期,之前保證金期限已經延過,無法再延了,而退保證金必須要有退單,請問這該如何操作,能否由我公司出具一份保函來先申請退還保證金?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你好!企業申請簽發除進出口貨物收/付匯證明聯、出口退稅聯外其他報關單證明聯的,應填寫《上海海關其他報關單證明聯簽發申請表》(格式詳見附件2),一式三聯,提交業務現場。申請表應加蓋企業公章和經辦人章。業務現場收到企業申請后,對符合簽發條件的,業務現場將自自收到申請之日起9個工作日內完成證明聯的簽發。如貴司按規定的程序和條件向海關提交申請后超過9個工作日尚未能領到證明聯的,建議向負責證明聯簽發的海關反映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