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9638]
問題標題:暫時進出口,ATA
問題內容:您好!我司在阿根廷有一化工項目,需要前期向阿出口一批二手施工設備及儀表,待項目施工結束后,重新返回中國。現我們了解到需要以暫時出口的方式出口,涉及可以ATA單證冊方式下出口,或不以ATA單證冊形式出口。請告知:1.我司出口的該產品是否可以ATA方式辦理暫時出口。2.、辦理ATA與不辦ATA出口,有什么區別?3、項目時間約2年,2年后設備返回時可能有部分報廢無法回來,如何處理?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報關員考試網答:你公司可使用ATA單證冊為相關產品辦理暫時出境手續;使用ATA單證冊辦理暫時進出境手續可免填報關單;根據海關規定,暫時出境貨物應當在出境之日起6個月內復運進境,你公司項目時間為2年,屆時須向海關申請延期,ATA單證冊項下暫時進境貨物申請延長期限超過ATA單證冊有效期的,你公司應當向原出證機構申請續簽ATA單證冊。續簽的ATA單證冊經主管地直屬海關確認后可替代原ATA單證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