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4394]
問題標題:進口車輛的解監須知
問題內容:關員老師你好!請問,我有一臺進口的小車,我購買的時候是掛一間公司幫忙買的,現在是掛外籍車牌。是03年8月份購入的,現在我就想過戶給個人,當我交資料的時候,工作人員幫我查了一下,他說我臺車沒有解監不能過戶。請問如何解決?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報關員教材答:Laughing: 您好!常駐人員進境機動車輛是為照顧常駐人員在國內工作的合理需要,任何利用或偽造的常駐人員證件騙取和套購常駐人員進境車輛指標的行為都是不合法的! 根據現行海關規定,常駐人員征稅進境機動車辦理解除海關監管手續,應當向主管海關提出申請,并交驗下列單證: 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公/自用車輛解除監管申請表》; 2、本人身份證件; 3、長期居留證件; 4、進境機動車輛《機動車輛行駛證》; 5、所在常駐機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常駐機構備案證》或者所在外商投資企業的《自理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明書》。主管海關核準后,開具《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常駐人員憑此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