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6318]
問題標題:個人購買嬰兒洗護用品
問題內容:你好,我想咨詢一下:我給孩子買了全套的洗護用品,德國的哈羅閃,有沐浴露、防曬的、痱子粉、洗發露、牙膏、還有乳液..總價格在57歐元,有500毫升的,有200毫升的,還有75毫升的,一共是15支,我想問問限額是多少,會不會被退運,都是自己寶寶用的...謝謝
答:感謝你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總署公告2010年43號規定,個人自德國郵寄物品,以人民幣1000元為限。超出限額部分應退運或按照貨物辦理通關手續。根據2012年15號總署公告的規定,已列明完稅價格的物品,按照《完稅價格表》確定;未列明完稅價格的物品,按照相同物品相同來源地最近時間的主要市場零售價格確定其完稅價格;實際購買價格是《完稅價格表》列明完稅價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稅價格表》列明完稅價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進境物品所有人應向海關提供銷售方依法開具的真實交易的購物發票或收據,并承擔相關責任。海關可以根據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關憑證,依法確定應稅物品完稅價格。洗護用品依照品名不同,有不同的完稅價格。如你能依據上述公告規定提供真實交易購物發票等單證并承擔相關責任,海關是可以根據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關憑證依法確定應稅物品完稅價格的。鑒于你的描述不夠詳細,網上無法判定。請以現場海關審核確定的為準。如有未竟事宜,請撥打12360熱線進一步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