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7387]
問題標題:有關內銷集中申請內銷征稅聯系單的辦理期限問題
問題內容:您好!請問總署70號公告中第六條“須在當月月底前向主管海關集中辦理《加工貿易內銷征稅聯系單》,且不得超過手冊有效期。”這里是指電子化手冊還是電子帳冊,如果是指電子化手冊,那電子帳冊是不是按照拱北關區2012年第4號公告第五條“集中向主管海關辦理內銷申報征稅手續(含聯系單),最遲不得超過次月15日,且不得跨核銷周期或合同有效期。”;煩請抽空指教聯系單的辦理時間點,謝謝!
答:聯網監管企業應于月底前向主管海關集中辦理《加工貿易內銷征稅聯系單》,且不得超過電子賬核銷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