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3365]
問題標題:[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第44項該如何理解?
問題內容:您好!關于[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文件的第44項取消加工貿易備案(變更)、外發加工、深加工結轉、余料結轉、核銷、放棄核準審批,請問該如何理解,是否以后企業辦理以上業務都不用再向主管海關備案審批了?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目前海關總署仍未下發關于執行國發〔2013〕44號文件的配套文件,請關注海關總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