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3470]
問題標題:設備出口
問題內容:老師:您好!我司去年由于訂單增加以一般貿易方式進口了大批量的生產設備,現由于訂單恢復正常,我司有部份設備沒有用,閑置在公司。考慮到資源合理分配與利用,我司的總部決定要將閑置的設備出口到其它兄弟公司使用。有幾個問題需要請教您:1.我司是否可以以本公司的名義以一般貿易方式出口該批設備?出口的價格是有限制?我司以設備的剩余價值+10%的利潤出口可以嗎?2.如果監管條件不需要出口通關單,我們是不是可以不用提供出口通關單?不用報檢?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黃埔海關
答:請說明你司一般貿易進口的生產設備,是否憑《征免稅證明》免稅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