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海關:芯片寄到美國維修后再寄回來,是否要交關稅
問題編號:[184965] 問題標題:減免稅 問題內容:您好!我公司有幾塊芯片想寄到美國去維修,修好之后再寄回來,請問是否需要交關稅,盼回!謝謝!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你司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進出口申報上述商品時,建議申報貿易方式為“修理物品”。辦理出境修理貨物申報手續時,應當向海關提交該貨物的維修合同(或者含有保修條款的原進口合同)。辦理出境修理貨物復運進境的進口申報手續時,應當向海關提交該貨物的原出口報關單和維修合同(或者含有保修條款的原進口合同)、維修發票等單證。復運進境申報時,商品與修理費在進口報關單的表體中分列兩項,商品項對應填寫成本價格,征免方式為全免,修理費對應填寫實際修理費的金額,征免方式為照章,海關按照審定進口貨物完稅價格的有關規定和海關接受該貨物申報復運進境之日適用的計征匯率、稅率,審核確定其完稅價格、計征進口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