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1890]
問題標題:深圳企業在重慶設立異地加工貿易分公司
問題內容:您好!我公司是深圳的一家進料加工的中外合資企業,現準備到重慶辦理異地加工貿易形式的分公司,請問:1.總公司在海關和商檢局都有注冊,重慶的分公司還要注冊嗎?2.異地加工貿易手冊的辦理是在加工地海關辦理嗎?
問題分類:[企業備案] 投送單位:重慶海關
答:您好,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報關單位注冊登記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第127號)規定,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在海關辦理注冊登記后可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各個口岸地或者海關監管業務集中的地點辦理本企業的報關業務。關于異地加工手冊辦理,根據海關總署第74號,經營單位開展異地加工貿易需提供以下材料:1、經營單位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核簽發的《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2、加工企業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加工貿易加工企業生產能力證明》;3、填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異地加工貿易申請表》向經營單位主管海關提出異地加工申請;4、雙方企業簽訂的符合海關監管規定的委托加工合同;5、以上單證的全套復印件。經營單位主管海關接收單證對其材料進行審核無誤后辦理異地加工貿易關封交經營單位,經營單位或其加工企業將關封送交手冊備案地海關登記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