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國海關對下列知識產權實施保護: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專利權、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和世界博覽會標志專有權。
知識產權備案
知識產權權利人可以將其知識產權向海關總署申請備案。申請備案的,應當提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注冊地或者國籍等;
(二)知識產權的名稱、內容及其相關信息;
(三)知識產權許可行使狀況;
(四)知識產權權利人合法行使知識產權的貨物的名稱、產地、進出境地海關、進出口商、主要特征、價格等;
(五)已知的侵犯知識產權貨物的制造商、進出口商、進出境地海關、主要特征、價格等。
前款規定的申請書內容有證明文件的,知識產權權利人應當附送證明文件。
海關總署自收到全部申請文件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備案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自海關總署準予備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10年。知識產權有效的,知識產權權利人可以在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內,向海關總署申請續展備案。每次續展備案的有效期為10年。
備案申請的辦理可以登陸海關總署的網站(www.customs.gov.cn),知識產權權利人可以將備案申請資料郵寄至下列地址:
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6號(郵編:100730)
海關總署政策法規司知識產權保護處
扣留侵權貨物
一、依權利人申請扣留侵權貨物
(一)知識產權權利人發現侵權嫌疑貨物即將進出口的,可以向貨物進出境地海關提出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申請,應當提交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并提供足以證明侵權事實明顯存在的證據。
申請書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注冊地或者國籍等;
2.知識產權的名稱、內容及其相關信息;
3.侵權嫌疑貨物收貨人和發貨人的名稱;
4.侵權嫌疑貨物名稱、規格等;
5.侵權嫌疑貨物可能進出境的口岸、時間、運輸工具等。
侵權嫌疑貨物涉嫌侵犯備案知識產權的,申請書還應當包括海關備案號。 外 貿 知 識
(二)知識產權權利人請求海關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應當向海關提供相當于貨物價值的擔保。
(三)知識產權權利人申請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符合前兩向規定的,海關應當扣留侵權嫌疑貨物,書面通知知識產權權利人,并將海關扣留憑單送達收發貨人。
二、海關依職權發現侵權貨物的扣留
(一)海關對進出口貨物實施監管,發現進出口貨物涉嫌侵犯在海關總署備案的知識產權的,立即書面通知知識產權權利人;
(二)知識產權權利人自通知送達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確認有關貨物侵犯其在海關總署備案的知識產權,提出海關予以扣留的申請,并按照以下規定向海關提供擔保:1.貨物價值不足人民幣2萬元的,提供相當于貨物價值的擔保;2.貨物價值為人民幣2萬至20萬元的,提供相當于貨物價值50%的擔保,但擔保金額不得少于人民幣2萬元;3.貨物價值超過人民幣20萬元的,提供人民幣10萬元的擔保。經海關同意,知識產權權利人可以向海關提供總擔保。總擔保金額不得低于人民幣20萬元。
知識產權權利人確認侵權提出扣留申請,提供擔保后,海關扣留侵權嫌疑貨物,書面通知知識產權權利人,并將海關扣留清單送達收發貨人。
知識產權權利人未提出申請或者未提供擔保的,海關應當放行貨物。
三、收發貨人反擔保放行
涉嫌侵犯專利權貨物的收發貨人認為其進出口貨物未侵犯專利權的,可以在向海關提供貨物等值擔保金后,請求海關放行貨物,海關應當放行貨物并書面通知知識產權權利人。
侵權嫌疑貨物的調查處理
一、海關依據權利人申請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自扣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未受到人民法院協助自行通知的,海關應當放行被扣留的侵權嫌疑貨物;
二、海關發現進出口貨物郵侵犯備案知識產權嫌疑并通知權利人后,知識產權權利人請求海關保護的,海關應當自扣留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對被扣留的侵權嫌疑貨物是否侵犯知識產權進行調查、認定。
經過調查認定侵犯知識產權的,由海關沒收并處貨物價值30%的罰款;認定不侵權的,海關放行相關貨物;海關不能認定是否侵犯知識產權的,知識產權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或者財產保全的措施,自扣留侵權嫌疑貨物之日起50個工作日內海關收到了法院協助自行通知的,海關予以協助,未收到的海關放行貨物。
海關實施知識產權保護發現涉嫌犯罪案件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