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9047]
問題標題:個人郵寄物品
問題內容:您好,我讓朋友在11月30號用FEDEX從韓國郵寄了兩箱貨,被海關查扣了,FEDEX工作人員向海關申報時沒有弄清楚,海關第二次查驗時也沒有弄明白東西的性質,把兩箱的東西都當作寫真集,其實實際情況是一箱是10本韓國明星的寫真集,一個是23張韓國的明星專輯+贈送的海報。我有查過海關的相當規定,我的東西按海關規定,多數是可以免稅的,超出部分按規定不足50元稅額,也可以免除。但FedEx工作人員一直未幫我處理好。所以我想問一下,這樣情況下我的東西是否可以按個人行郵物品申報放行呢?能否憑著單號自己去海關地方處理呢?具體的地址及電話是多少?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監管辦法》第七條:個人自用進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下列規定數量以內的,海關予以免稅驗放:1.單行本發行的圖書、報紙、期刊類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冊(份)以下;2.單碟(盤)發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盤以下;超出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數量,但是仍在合理數量以內的個人自用進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不屬于辦法第九條規定情形的,海關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有關進境物品進口稅的征收規定對超出規定數量的部分予以征稅放行。上海浦東國際機場海關快件處負責空運快遞進出境的監管,若您在通關中遇到問題可以直接咨詢021-68894954。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