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9125]
問題標題:關于轉口貿易的一些問題
問題內容:青島海關關員,您好!我公司為海關注冊登記企業,目前對轉口貿易存在以下幾點問題: 1、轉口貿易的貨物是否必須進入保稅倉庫等具有保稅功能的海關監管區域? 2、如在申報進口的口岸沒有設立保稅倉庫等具有保稅功能的場所,是否可以在口岸以1233方式申報,然后直轉到出口口岸放行?如不可以,應如何申報? 3、如進口口岸以直轉方式將轉口貨物轉入不具備保稅場所的出口口岸,出口口岸是否可以以1233申報?如不能,應如何申報?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你司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保稅區進出境倉儲、轉口貨物是指從境外存入保稅區、保稅物流園區和從保稅區、保稅物流園區運出境的倉儲、轉口貨物。監管方式代碼“1234”,簡稱“保稅區倉儲轉口”。保稅倉庫進出境倉儲及轉口貨物,指從境外進口直接存入保稅倉庫、保稅倉庫出境的倉儲、轉口貨物,以及出口監管倉庫出境的貨物。監管方式代碼“1233”,簡稱“保稅倉庫貨物”。本監管方式適用于經批準設立的保稅倉庫進出境和出口監管倉庫出境貨物。包括從保稅倉庫提取用于外國籍國際航行運輸工具的物料。目前青島關區除特殊監管區域和監管場所外的各口岸可以采用“多點報關、口岸驗放”模式通關,但特殊監管區域和場所與進出境口岸之間只能采取轉關運輸通關。轉關包括提前報關、直轉、中轉三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