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6942]
問題標題:加工貿易的商品歸類
問題內容:您好, 根據總署2006第16號公告,進出口商品需按《目錄》規范申報,在上海海關和黃埔海關,該<目錄>僅適用于“一般貿易”、“減免稅貨物“等需繳納關稅,增值稅后才能放行的貨物,包括加工貿易邊角料,殘次品征稅。請問:在貴關區,包括下屬衡陽海關,在“加工貿易備案和通關時,是否暫時可不按<目錄>要求進行規范申報?因為我公司是從事“進料加工”業務,涉及的50多種進出口貨物,是取用“多對一歸并”報關;若然按<目錄>要求備案,A料件由80項增至200多項,每車使用報關單項目由20多項增至300多項、通關時間會大大延遲;B同時,因轉廠時各關區對編碼的理解不一致(特別是附加碼),會導致無法進行正常轉廠;C部分要求申報因素難以確定,無法按已備案數據一一對應,導致會合同變更或無法進口,這樣會給企業帶來嚴重的通關、經營困難。肯請貴關給予準確的答復,如有可能,請給予答復的來源。萬分感謝!
問題分類:[商品歸類] 投送單位:長沙海關
答:您好,我關會考慮企業的實際困難,在政策法規允許的范圍內,解決您的問題。由于您的問題較專業,您可撥打我關保稅科電話(0731-84781197)了解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