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6316]
問題標題:問題編號(166164)外發加工業務中承攬企業 的回復
問題內容:你好,謝謝你的回復. 你在回復中讓我到外經部門申請進出口經營權,是這樣的,我是個人獨資企業,只是想接一些加工貿易中的一些外發的活,我們沒有進出口業務呀. 你看我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你的意思是說1)必須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才有資格在海關注冊登記2)只有辦理了海關注冊登記的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才能成為外發加工業務中的承攬企業3)像我個人獨資企業不能成為承攬企業請老師具體回答我的這3點理解的對嗎?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一般情況下,承攬企業應在海關注冊。如果你司能由經營單位提供《生產能力證明》等相應證明材料,海關加工貿易部門予以審批通過的也可。以上意見僅供參考。具體業務的審批,請向主管地海關的加工貿易部門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