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5127]
問題標題:廢棄鋼鐵如帶有難以清除的橡膠殘留物是否可以進口
問題內容:你好,我是一家福州的外貿公司,現正與外方商談廢棄鋼鐵進口的事宜(如馬達外殼、經碾壓過的車殼、電器等),其中有個問題讓我感到疑惑,望能給予解答提供幫助。我司前期通過報關行有了解到廢棄的硫化橡膠碎料等是屬于禁止進口商品,現因部份廢充鋼鐵(如馬達)長期堆放的過程中當中的橡膠產生了氧化,雖經過清過還是有點橡膠殘留物會依附在上面。出現這類情況的貨物是否也不能予以辦理通關放行,屬于禁止進口的物品。還是對這類的情況有一定的嚴格要求必須達到一定的要求后才能準進。謝謝,為盼!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福州海關
答: 你好,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應符合國家環保控制標準。進口廢鋼鐵、廢電機應分別符合《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控制標準—廢鋼鐵(GB 16487.6-2005)》、《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控制標準—廢電機(GB 16487.8-2005)》,進口上述固體廢物時,廢橡膠等其他限制的夾雜物不得超過總重量的2%。以上答案供參考,鑒于固體廢物環保控制標準由檢驗檢疫部門實施,具體要求可咨詢口岸檢驗檢疫部門。此外,進口固體廢物涉及環保、海關、檢驗檢疫等部門的政策法規較多,建議實際進口前請充分了解有關政策規定。感謝對海關工作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