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1209]
問題標題:兩岸ECFA稅則材料鑒定
問題內容:本公司(臺灣公司)產制某項塑料產品,打算以ECFA稅則39023010出口到中國地區(2012年起,零關稅),該稅則系針對初級形狀的乙烯丙烯共聚物(乙丙橡膠丙烯單體單元的含量大于乙烯單體單元)進行定義。請問在中國入關時,本公司如何證明產品符合該稅則之定義,中國海關需要進行成份鑒定嗎?如何鑒定?或是只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即可入關?需要哪些文件?或完全都不需要鑒定?懇請釋疑,感謝。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入境貨物能否享受ECFA稅率,是否屬于大陸方面降稅產品清單,其商品歸類以《中華人名共和國進出口稅則》為準。海關可以要求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提供確定商品歸類所需的有關資料;必要時,海關可以組織化驗、檢驗,并將海關認定的化驗、檢驗結果作為商品歸類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