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7614]
問題標題:海關注冊登記需哪些材料
問題內容:海關注冊登記需哪些明細材料。需要材料的原件不??
問題分類:[企業備案] 投送單位:福州海關
答: 您好! 對您的問題回復如下1、法人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復印件(個人獨資、合伙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提交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復印件);2、內資企業提供外經貿部門出具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復印件,外資企業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批準證書》正本或副本復印件;3、企業章程(非企業法人免提交);4、《國稅稅務等級證書》正本或副本復印件;5、銀行開戶證明復印件;6、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正本或副本復印件;7《進出口手法法人注冊登記申請書》《報關單位情況登記表》《報關單位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8、企業公章印模、法人代表印章印模,報關專用章印模(報關企業、自理報關企業提交,規格:中文,橢圓形,長50MM、寬36MM,包含企業名稱全稱,如上行——“XXXX”公司,下行——“報關專用章”,報關企業報關專用章中間應表明申報口岸)。9、固定生產經營場所證明(產權復印件,非自有房屋還需提供租賃合同或租賃協議);10、所有報關單位管理人員身份證復印件,會計人員會計證、身份證復印件;11、企業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辦理注冊登記人員身份證復印件(企業法人代表親自來海關辦理的可免交) 以上所有復印件都需攜帶原件以供核對真偽。 謝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如有疑問,歡迎撥打福州海關12360服務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