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8063]
問題標題:特殊監管區區外企業入區檢測維修成品和設備,是否可行
問題內容:你好,在特殊監管區外的企業,要將企業的成品(比如電子產品行業,主機板)或者設備拿入特殊監管區內進行檢測,是否可行?另根據海關總署第191號令---《保稅港區管理辦法》(簡稱)中規定了區內可以開展的業務中含有“檢測和維修業務”但在后續的條目中,未對其作出明確的解釋,而只是對區內企業出區維修檢測進行了規定。所以想請問目前是否可以按照這樣的方式(區外到區內進行檢測)進行操作。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目前僅允許區內企業開展原產于中國并出口之境外的產品的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