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5974]
問題標題:加工貿易手冊延期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老師: 您好,我司是一家進料加工企業,現加工貿易手冊即將到期,因貨物還未出完,需延期手冊,請問需提供哪些資料?手冊延期之后是否就不能再辦理變更(加簽)手續?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深圳海關來源:報關員培訓網
答:你好,根據《海關總署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加工貿易貨物監管辦法>的決定》(海關總署第168號令),經營企業因故在《加工貿易手冊》有效期內無法履行完畢有關合同,在加工貿易手冊到期前,可以向海關申請延長加工貿易手冊的有效期限。經營企業申請延長加工貿易手冊的有效期限時,主管海關收取下列單證:1.商務主管部門簽發的《〈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變更證明》(申請延期不超過3個月的《加工貿易手冊》無需提供);2.經營企業申請延期的書面材料。 加工貿易貨物備案內容發生變更的,經營企業應當在加工貿易手冊有效期內辦理變更手續。需要報原審批機關批準的,還應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對貿易性質不變、商品品種不變、合同變更金額小于1萬美元(含1萬美元)的,無需到商務主管部門重新審批變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