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6568]
問題標題:企業性質改變
問題內容:我司是是一家中外合資企業,現在準備變為外商獨資企業 經咨詢東莞海關企管科,得出的結論是企業在海關的10位數企業編碼需要改變,現在咨詢以下的問題:1)10位海關注冊編碼、企業性質變更后,企業拿自理報關注冊證明書,批文等文件前往海關綜合業務科(減免稅科)辦理設備批文信息的變更,如何操作?是否需要重新項目備案?還是變更以前的項目批文?以前的減免稅額度還可以繼續使用嗎?鼓勵類和非鼓勵類有沒有什么區別?謝謝~~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黃埔海關
答:鼓勵類項目企業如需變更項目性質,需由原鼓勵項目審批部門出具需變更項目變更后的確認書,連同經海關企管部門審核認定的新企業代碼證明、批文、營業執照和批準證書等到企業所在地主管海關的綜合業務科辦理鼓勵項目企業代碼變更的備案變更即可。非鼓勵項目不需辦理項目備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