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2514]
問題標題:單位郵寄光盤資料需要在海關備案嗎
問題內容:我們是一家中國的知識產權代理公司,因我們的國外客戶(特別是日本客戶)委托我們辦理在中國的專利申請相關手續時,往往以光碟形式郵寄相關文件文本。按照中國海關新規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所有進出中國的郵寄或運輸貨物(文件除外)通關時,必須填寫貨物發寄人或收貨人的海關注冊代碼。請問像我們這種知識產權代理公司(不是貨物進出口公司),是否可以到中國海關申請海關注冊代碼?或者說是只能通過進出口貨物代理公司來為我們辦理光盤郵寄的出入境手續?
問題分類:[企業備案]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企業應先經商務局批準具有進出口經營權,再屬地原則到主管地海關企業管理部門辦理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注冊登記,才可以獲取經營單位編碼,否則可以委托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代理進出口業務。以上內容僅供參考,通關時根據貨物實際報驗狀態,以現場海關的解釋和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