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4071]
問題標題:布料折算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領導:我司是進料加工企業,經常辦理布料進口報關。我司進口幅寬為43"合纖布4600米,我司實際備案幅寬為56",我司在海關報關時操作是:我司報關品名為幅寬為56"合纖布3532.14米(3532.14米=4600米*43"/56")。請問貴關是否可以按此種幅寬折算方式來操作。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廈門海關
答: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范》(海關總署2008年第52號公告)規定,報關單商品名稱規格型號欄中,商品名稱及規格型號應據實填報,并與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受委托的報關企業所提交的合同、 發票等相關單證相符。商品名稱應當規范,規格型號應當足夠詳細,以能滿足海關歸類、審價及許可證件管理要求為準,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商品規范申報目錄》中對商品名稱、規格型號的要求進行填報。加工貿易等已備案的貨物,填報的內容必須與備案登記中同項號下貨物的商品名稱一致。 2、手冊類商品報關單申報情況除了以實際申報狀態為準進行申報外,還應與手冊備案情況相符。若貴司擬進口貨物的商品名稱和規格與手冊備案不相一致,應對手冊備案內容進行修改后再行申報。 3、根據上述情況,貴公司應當先對手冊備案內容進行修改之后再辦理貨物進口通關手續。以上答復供參考,具體以現場海關執行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