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1230]
問題標題:退運程序
問題內容:你好!我們公司現在要退運一些貨物,但是在辦理的過程中有一個國外官方不合格鑒定證書。我想問一下這個證書我們需要在什么部門辦理啊??謝謝您的回答!!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退運貨物須提供的單證如下: 1、原進、出口報關單; 2、原進、出口裝箱單; 3、收發貨人雙方關于退貨的協議; 4、企業關于貨物退運的情況說明(說明退運原因等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退運的,應當提交具有資質的商品檢驗機構出具的原進、出口貨物品質不良或者規格不符的檢驗證明書或者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5、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出口貨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內原狀復運進境的退運貨物,還應提交國稅部門出具出口未退稅或已補稅的證明; 6、其他海關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單證。 其中第4項應由有資質的口岸商檢機構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