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1151]
問題標題:自己生產的外包裝箱可以報關出口嗎?
問題內容:海關領導:您好!我司經營范圍是生產和銷售瓦楞紙箱、紙盒、瓦楞紙架,我司對客戶報價是紙箱、紙盒和紙架分開報價的,出貨時一般是一個紙箱裝一套紙架,或者是一個紙箱裝多個紙盒。比如:100個紙箱裝100套紙架,100個紙箱重100公斤,100套紙架重500公斤,我司可以這樣做報關資料嗎? 1、商品編碼:4819100000,貨物名稱:瓦楞紙箱 重量:100公斤 2、商品編碼:4823909000,貨物名稱:瓦楞紙架 重量:500公斤總凈重600公斤,總毛重602公斤(因為只有膠紙或者包裝繩不是我是產品)之所以咨詢貴關,是因為大多數監管倉允許我司以上面形式報關,而有個別監管倉認為我司不該報紙箱,應該只報紙架,但如果只報紙架,我司生產紙箱所用原材料就無法反應,無法做帳。希望貴關可以在百忙時間抽時間回復。謝謝!
外貿知識問題分類:[商品歸類] 投送單位:深圳海關
答:您好!如申報的瓦楞紙箱、紙盒、瓦楞紙架均為合同上列名的商品,而非作為包裝容器,均應分開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