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5841]
問題標題:進口免稅清單
報關員教材問題內容:您好!我想咨詢一下,總署45號令附件“免稅進口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清單”,該清單中第八條,實驗用材料。指那些東西? 謝謝!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見海關總署2007年13號公告的附件2。實驗用材料指: 一、無機試劑、有機試劑、生化試劑。二、新合成或新發現的化學物質或化學材料。三、研究用的礦石、礦物燃料、礦物油及其副產品。四、科研用的電子材料、特種金屬材料、膜材料,各種分析用的標準物、固定相。五、實驗或研究用的水(超純水、導電水、去離子水等),空氣(液態空氣、壓縮空氣、已除去惰性氣體的空氣等),超純氮、氦(包括液氮、液氦等)。六、科研用的各種催化劑、助劑及添加劑(防老化劑、防腐劑、促進劑、粘合劑、硫化劑、光吸收劑、發泡劑、消泡劑、乳化劑、破乳劑、分散劑、絮凝劑、抗靜電劑、引發劑、滲透劑、光穩定劑、再生活化劑等)。七、高分子化合物:特種塑料、樹脂、橡膠(耐高、低溫,耐強酸堿腐蝕、抗靜電、高機械強度,或易降解等)。八、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