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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海關:股東要變更,要提交什么材料?[122281]
問題編號:[122281]
問題標題:股東要變更,要提交什么材料?
問題內容:我公司股東現在要變更,我公司系自然人獨資,手續如何?要提交什么材料?
問題分類:[企業備案]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 您好!對于您的提問具體答復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報關單位注冊登記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第127號)的有關規定,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的單位名稱、企業住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等海關注冊登記內容發生變更的,應當自有關部門批準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文件材料向注冊地海關申請辦理注冊登記變更手續。根據你提供的情況,你公司辦理股東變更應提交以下材料:
1.《報關單位情況登記表》(向海關領取或登陸廣州海關互聯網站下載);
2.《報關單位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向海關領取或登陸廣州海關互聯網站下載)(辦理法定代表人、報關業務負責人、財務負責人變更的提交);
3.《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復印件(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商務部規定不需要備案登記的除外)(內資企業提交);
4.《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或臺港澳僑)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副本復印件(外商(或臺港澳僑)投資企業提交);
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個人獨資、合伙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6.章程修正案;
7.《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原件;
8.海關需要的其他文件材料。
注:
1.請企業辦事人員將文件資料按上述順序排列提交,復印件須加蓋公章確認,并提供原件交海關驗核。
2.海關審核同意受理的,申請人須及時辦理企業數據的錄入手續。
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