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11169]
問題標題:電池退運維修手續
問題內容:您好!想了解一下關于鋰聚合物電池退運維修的手續。之前出了一票貨去國外,但是由于質量出了問題,現在客人要求退一部分回來維修然后再出貨出去,那些電池全部都是國產的,請問我們需要辦理那些手續和文件呢?需要國外客人當地出具檢疫證明嗎?還是退貨回來由我們當地的檢疫局去檢疫貨物呢?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EggTam:您好!所提問題答復如下:維修物品進境,可以“進出境修理物品”(1300)的貿易方式申報,辦理申報手續時,應向海關提交該貨物的維修合同(或者原含有保修條款的原出口合同),以及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入境貨物通關單,并向海關提供進口稅款擔保。進境修理貨物應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復運出境。關于檢驗檢疫的具體問題,請咨詢檢驗檢疫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