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11764]
問題標題:增值加工
問題內容:尊敬的關員:你好!我公司系外商投資進料加工企業,我公司現在專門包裝生產粘膠劑,原來生產過程如下:進口大桶膠水(200公斤/桶),然后分裝成2克20克等小支裝,然后再用臺紙及吸塑罩壓模包裝出口。現在我公司只想進口裸裝未經包裝的小支2克裝,然后經過簡單的用臺紙及吸塑罩壓模包裝出口,像這樣簡單加工,海關允許以進料加工方式備案嗎?是不是要達到一定的增值才能進行?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可以,請你公司憑商務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到主管海關辦理簡單加工的合同備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