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11619]
問題標題:關于二次轉關
問題內容:請問什么叫二次轉關?什么條件下需要辦理二次轉關?需要打印什么單據?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謝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轉關貨物監管辦法》(總署令第89號)有關規定,一票貨物需經過兩個以上海關辦理進口或出口轉關的,需辦理二次轉關手續。二次轉關貨物按直轉方式辦理,第一站指運地或出境地海關核銷進境地或啟運地海關轉關數據后,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辦理二次轉關申報手續。 二次轉關適用條件: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轉關貨物監管辦法》規定的限制轉關的四類商品外,其他貨物均可辦理二次轉關手續。 二次轉關具體辦理手續與普通轉關貨物相同。對于進口轉關貨物,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在進境地海關辦理轉關手續,提交單證包括:發票、裝箱單、提(運)單、《境內汽車載運海關監管貨物載貨登記簿》或《船舶監管簿》等。對于出口轉關貨物,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持出口貨物報關單、《境內汽車載運海關監管貨物載貨登記簿》或《船舶監管簿》等單證在啟運地海關辦理出口轉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