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標題:進料料件復出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關員:對于您們每次對我司提出的通關問題給予的耐心解答,我司深表感謝!現還有一事需請教,我司于08年以"深加工結轉方式"進口包裝用塑膠箱5000千克,已用于出口的有1000千克,08年下半年因經濟環境的變化,客戶要求我司在國內采購紙箱進行包裝,現手冊即將到期,結余的4000千克塑膠箱可否按照“海關總署文件署加發[2005]92號”文件第五條的規定辦理“進料料件復出”手續?如果可行,需何種審批手續?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除料件屬于國家禁止出口貨物或屬于加工貿易禁止出口貨物以外,可按“進料料件復出”方式直接在口岸海關辦理相關出口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