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00968]
問題標題:關于外商獨資企業進口自用車的問題
問題內容:您好,我公司是一家外商獨資企業,注冊資本300萬美元,請問是否允許我們進口自用車?如果允許需要提交什么資料?有哪方面的限制?能否在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方面享受優惠?謝謝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鄭州海關
答:
1、按照咨詢人所描述的內容,“三資企業”不具備進口自用車輛的資格。
2、按照海關總署令第115號規定,常駐機構、常駐人員可經海關批準后征稅進口機動車輛,具體請查閱海關總署令第115號。3、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與中國政府簽定免稅進口車輛協定的常駐機構和常駐個人可以享受進口自用車輛的免稅政策。 "三資"企業外方常駐人員申請汽車應提供以下單證:
1、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
2、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3、 《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一式四聯(公司蓋章、申請人簽字);
4、 身份證件:
(1)外籍常駐人員個人護照,需貼有出入境管理局簽發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居留許可;港澳居民需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一年以上居住證明;臺灣同胞需提供臺灣同胞往來大陸通行證,需貼有出入境管理局簽發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居留簽注。
(2)外國人就業證或臺港澳人員就業證。
(3)上述身份證件的復印件。
(4)車輛提單和裝箱單(收貨人應為車輛進境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