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
1.經營企業須為負責對外簽訂加工貿易進出口合同的各類進出口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以及經批準獲得來料加工經營許可的對外加工裝配服務公司;
2.承攬企業須經海關注冊登記,具有相應的加工生產能力。
(二)申請時應提交的文件:報關員考試網
1.經營企業簽章的《加工貿易保稅貨物外發加工申請表》一式兩份;
2.《加工貿易外發加工貨物外發清單》一式兩份;
3.經營企業與承攬企業簽訂的加工合同;
4.經營企業登記手冊;
5.承攬企業營業執照(核正本,留復印件);
6.承攬企業在海關著冊登記的證明文件(核正本,留復印件);
7.海關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三)收費標準:不收費
(四)受理部門:主管海關內勤科(備案科、加工貿易監管科)
杭州市濱江區偉業路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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