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航空貨物運輸具有交貨迅速,安全準確、貨損率低以及節省包裝和保險費用等優點,適用于一些體輕而貴重,量少而急需的貨物。外貿航空貨物運輸通常有以下規定:
一、民用航空貨物托運規定,托運國際貨物,托運人所交運的貨物必須符合有關始發、中轉和目的地國家的法律、法令和規定以及有關航空公司的規定。交運貨物前,托運人必須自行或委托代理人辦妥海關、衛生檢疫等出境手續。
托運人托運鮮活易腐物品,應當提供最長允許運輸時限和運輸注意事項,訂妥艙位,按約訂時間送機場辦理托運手續。 因運輸條件或者貨物性質不同而不能在一起運輸的貨物,應當分別填寫托運書。
為確保航空運輸的安全,機場貨運安檢部門有權對收運的貨物進行安全檢查。
二、航空貨物包裝規定,貨物包裝應當保證貨物在運輸過程中不致損壞、散失、滲漏,不致損壞和污染飛機設備或者其它物品。
托運人應當根據貨物性質及重量、運輸環境條件和承運人的要求,采用適當的內、外包裝材料和包裝形式,妥善包裝。精密、易碎、怕震、怕壓、不可倒置的貨物,必須有相適應的防止貨物損壞的包裝措施。
嚴禁使用草袋包裝或草繩捆扎。貨物包裝內不準夾帶禁止運輸或者限制運輸的物品、危險品、貴重物品、保密文件和資料等。
三、主要禁運物品有:
1.威脅航空飛行安全的物品,指在航空運輸中,可能明顯地危害人身健康、安全或對財產造成損害的物品或物質。 主要有以下幾類:
A.爆炸品:如煙花爆竹、起爆引信等;
B.氣體:如壓縮氣體、干冰、滅火器、蓄氣筒(無排放裝置,不能再充氣的)、救生器(可自動膨脹的)等;
C.易燃液體:如油漆、汽油、酒精類、機油、樟腦油、發動機起動液、松節油、天拿水、膠水、香水等;
D.易燃固體:自燃物質,遇水釋放易燃氣體的物質,如活性碳、鈦粉、椰肉干、蓖麻制品、橡膠碎屑、安全火柴(盒擦的或片擦的)、干燥的白磷、干燥的黃磷、鎂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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