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外經貿從業人員考試《國際貿易業務員實務》過關必做習題集(含歷年真題)第一部分 章節習題及詳解
第一章 國際貿易業務手續辦理
第二章 國際貿易業務信息獲取
第三章 進出口貿易實務
第四章 國際貿易單證制作
第五章 信用證的審核和操作
第六章 成本核算
第七章 貿易融資和風險控制
第八章 出口商品技術
第九章 加工貿易
第十章 國際貿易管理和業務辦理
第二部分 歷年真題及詳解
2014年12月外經貿從業人員考試《國際貿易業務員實務》真題及詳解
2014年5月外經貿從業人員考試《國際貿易業務員實務》真題及詳解
2013年12月外經貿從業人員考試《國際貿易業務員實務》真題及詳解
2013年6月外經貿從業人員考試《國際貿易業務員實務》真題及詳解
2012年12月外經貿從業人員考試《國際貿易業務員實務》真題及詳解
2012年5月外經貿從業人員考試《國際貿易業務員實務》真題及詳解
2011年12月外經貿從業人員考試《國際貿易業務員實務》真題及詳解
2011年5月外經貿從業人員考試《國際貿易業務員實務》真題及詳解
內容簡介本書特別適用于參加外經貿從業人員考試的考生。 本書是外經貿從業人員考試科目《高級國際貿易業務員實務》的過關必做習題集。本書共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為章節習題及詳解,遵循考試教材《國際貿易業務員實務教程》(2010年版)(初級、高級共用)的章目編排,共分為十章,部分章節前配有歷年真題分章詳解。所選習題基本涵蓋了考試大綱規定需要掌握的知識內容,側重于選用常考重難點習題,并對大部分習題進行了詳細的解答。
第二部分為歷年真題及詳解,精選了2011~2014年的八套真題,并按照新考試大綱、指定教材和相關法律法規對全部真題進行了作答,讀者可據此檢測復習效果。
本書提供電子書及紙質書,方便對照復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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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讀(部分內容)第一部分 章節習題及詳解第一章 國際貿易業務手續辦理一、簡述題
1.簡述對外貿易經營者辦理備案登記的時限規定。[2007年1月真題]
答:對外貿易經營者辦理備案登記的時限規定如下:
(1)登記表:備案登記機關應自收到對外貿易經營者提交的材料之日起5日內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并在《登記表》上加蓋備案登記印章。
(2)相關職能機關備案:對外貿易經營者應憑加蓋備案登記印章的《登記表》在30日內到當地海關、檢驗檢疫、外匯、稅務等部門辦理開展對外貿易業務所需的有關手續。逾期未辦理的,《登記表》自動失效。
(3)變更特征:《登記表》上的任何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對外貿易經營者應在30日內辦理《登記表》的變更手續,逾期未辦理變更手續的,其《登記表》自動失效。
(4)法人資格:對外貿易經營者已在工商部門辦理注銷手續或被吊銷營業執照的,自營業執照注銷或被吊銷之日起,《登記表》自動失效。
(5)進入禁止:根據《外貿法》的相關規定,商務部決定禁止有關對外貿易經營者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期限內從事有關貨物或者技術的進出口經營活動的,備案登記機關應當撤銷其《登記表》;處罰期滿后,對外貿易經營者可依據相關辦法重新辦理備案登記。
2.簡述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辦理的程序以及向備案登記機關提交備案登記所需的材料。[2010年5月真題]
答: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程序如下: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程序如下:
(1)領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對外貿易經營者可以通過商務部政府網站(
http://www.mofcorm.gov.cn)下載,或到所在地備案登記機關領取《登記表》。
(2)填寫《登記表》。對外貿易經營者應按《登記表》要求認真填寫所有事項的信息,并確保所填寫內容是完整的、準確的和真實的;同時認真閱讀《登記表》背面的條款,并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負責人簽字、蓋章。
(3)向備案登記機關提交如下備案登記材料:
①按要求填寫的《登記表》;
②營業執照復印件;
③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④對外貿易經營者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還應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
⑤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獨資經營者),須提交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財產公證證明;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外國(地區)企業,須提交經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文件。
3.簡述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一般進出口企業)到海關辦理注冊登記須提交的申請文件材料以及海關是如何辦理的。
答:(1)須提交的申請文件材料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申請辦理注冊登記,應當提交以下文件材料:
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個人獨資、合伙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提交營業執照);
②對外貿易經營者登記備案表復印件(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商務部規定不需要備案登記的除外);
③企業章程復印件(非企業法人免提交);
④稅務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⑤銀行開戶證明復印件;
⑥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復印件;
⑦《報關單位情況登記表》和《報關單位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
⑧其他與注冊登記有關的文件材料。
⑨外商投資企業辦理注冊登記時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2)申請場所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應當按照規定到所在地海關辦理報關單位注冊登記手續。
(3)海關審核和處理
①注冊地海關依法對申請注冊登記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進行核對。其中,申請材料齊全是指海關按照規定公布的條件要求申請人提交全部材料完備;申請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請材料符合法定時限、記載事項符合法定要求、文書格式符合規范。
②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人由注冊地海關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報關單位憑以辦理報關業務。
③《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有效期限為三年。
4.簡述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一般進口企業)辦理換證手續需遞交的文件材料。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有效期限為三年。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三十日到注冊地海關辦理換證手續。辦理換證手續時,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應當向注冊地海關遞交以下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個人獨資、合伙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提交營業執照);
(2)對外貿易經營者登記備案表復印件(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商務部規定不需要備案登記的除外);
(3)《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臺、港、澳、僑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限外商投資企業提交);
(4)《報關單位情況登記表》;
(5)《報關員情況登記表》(無報關員的免提交);
(6)《報關單位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
5.發生哪些情形時,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一般進出口企業)應辦理注冊登記注銷?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注冊地海關報告。海關在辦結有關手續后,應當依法辦理注銷注冊登記手續:
(1)破產、解散、自行放棄報關權或者分立成兩個以上新企業的;
(2)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注銷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的;
(3)喪失獨立承擔責任能力的;
(4)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或者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失效的;
(5)其他依法應當注銷注冊登記的情形。
6.簡述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的時限要求。
答:對外貿易經營者,按《外貿法》和《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辦法》的規定辦理備案登記后,應在30日內持已辦理備案登記并加蓋備案登記專用章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銀行基本賬戶號碼和海關進出口企業代碼等文件,填寫《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表》,到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手續。
7.哪些單位可以申請辦理普惠制原產地證明書?
答:依照相關規定,下列單位可以申請辦理普惠制原產地證明書:
(1)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國內企業;
(2)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和外商獨資企業;
(3)國外企業、商社常駐中國代表機構;
(4)對外承接來料加工、來圖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業務的企業;
(5)經營旅游商品的銷售部門;
(6)參加國際經濟、文化交流及拍賣等活動需出售的展品、樣品等的有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