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日,海關總署發布《關于調整必須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目錄的公告》,公告顯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海關總署決定對必須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目錄進行調整,自2021年6月10日起實施。
234項商品不再實施進口商品檢驗公告顯示,海關將對涉及機電產品、金屬材料、化工品、仿真飾品等234個10位海關商品編號取消監管條件“A”,海關將對相關商品不再實施進口商品檢驗。這234項商品主要涉及三類:
?
一是“廢棉紗線”等禁止進口類商品。我國自2021年起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因此,法檢目錄中無需保留固體廢物等禁止進口商品。
?
二是“易切削鋼的熱加工條、桿”等低風險金屬材料和“數控放電加工機床”等低風險機電商品,旨在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口岸營商環境。
?
三是“含汞燃料電池”等電池商品。2016年4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批準《關于汞的水俁公約》,該公約自2017年8月16日起對我國正式生效。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止生產和進出口相關含汞產品。
圖片來源:12360海關熱線
8項商品將實施進口商品檢驗公告還顯示,海關將對涉及進口再生原料的8個10位海關商品編號增設監管條件“A”,海關對相關商品實施進口商品檢驗。
新增監管條件“A”的8個10位海關商品編號
圖片來源:12360海關熱線
24項商品將實施出口商品檢驗此外,公告還顯示“含金生鐵”(商品編號7201500010)等24項商品增設監管條件“B”,即調整后將對其實施出口商品檢驗。
新增監管條件“B”的24個10位海關商品編號
文章整理自:12360海關熱線、海關總署
圖 片:部分自12360海關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