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產品返銷一稱回購貿易或簡稱返銷
在補償貿易中,用進口的設備或其他物資生產的產品,通稱為直接產品,用直接產品支付的,叫產品返銷。一般適用于設備和技術貿易,在國際上有人稱之為'工業補償'。在我國,一般稱之為直接補償。
2.商品換購,是指買方不用生產出來產品進行還款,而是用雙方商定的其他產品或勞務來償付貨款,統稱互購
首次進口的一方用于支付進口貨款的商品,不是由進口物質直接生產出來的產品,而是雙方商定的其他商品,即間接產品。由于這種貿易有時候并不直接與其他生產相聯系,故在發達資本主義國家有人稱之為'商業性'補償貿易。由于這種補償貿易用間接產品償還,在我國一般稱之為間接補償貿易。
3.多邊補償或叫轉手補償
這種形式的補償貿易形式比較復雜。由第三國替代首次進口的一方承擔或提供補償產品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