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各地開展服裝來料加工按成交方式不同可分為五種:
(1)由外貿公司和從事加工業務的服裝工廠聯合對外簽約。服裝工廠負責辦理原料進口、安排加工、辦理成品交貨。外貿公司負責結收工繳費。
(2)外貿公司與外商簽訂加工裝配合同,將外商提供的原材料、零附件交其所聯系的服裝工廠加工,成品交外貿公司,外貿公司負責交貨,收取工繳費。外貿公司與眼裝工廠另有協議轉付費用。
(3)外貿公司替服裝工廠洽談、簽訂加工合同,服裝工廠負責加工產品,收取工繳費。外貿公司向服裝工廠收取服務費(傭金)。
(4)有外貿經營權的服裝工廠直接與外商簽訂合同,并辦理加工業務全過程,自行負責全部手續及費用。
(5)外貿業務發達地區專門成立服裝來料加工服務公司,作為加工企業的服裝代理,統一對外簽約,辦理報關,出運、結收工:繳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