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 協助委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值班、信訪、接待、保衛等工作;負責重大事項和決定的督辦工作;負責機關財務、房產、車輛、基建及維修管理、辦公設施管理及會議組織等工作,承辦委領導交辦事項。
綜合法規科 :綜合分析工業系統近期經濟運行和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參與經濟發展戰略目標研究和制訂中長期規劃工作,起草重要文件、報告;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本委規范性文件的審核上報工作;承擔對外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經委提供政務信息。
組織對有關經濟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處理侵犯企業權益的舉報;承辦本委行政復議與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工業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指導企業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指導中小企業法律顧問工作。
經濟運行科 :研究提出近期工業系統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實施意見,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負責經濟運行日常調節,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協調煤炭、石油、原材料等經濟運行保障要素;對經濟運行中涉及財稅、金融等政策性問題和企業資金情況進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產業政策科(加掛市室內裝飾行業管理辦公室牌子) :貫徹落實國家的產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優化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的地方配套政策,提出全市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結構調整實施意見,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行業的統計、分析和市場信息工作,提供信息咨詢服務;指導行業協會、學會、研究會等社團組織的工作;聯系工業領域社會中介組織,并指導其改革與調整;負責包裝行業、室內裝飾業的行業管理;負責聯系工業系統各工業管理處,實施行業管理。
投資科 :負責全市工業結構調整、重點行業生產力布局及重點產品結構調整等方面的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鼓勵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企業技術改造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地方審批、核準和登記備案的技術改造項目(含利用外資改造現有企業項目),并組織實施;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需報國家審批和核準的技術改造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負責地方管理的企業技術改造進口設備免稅項目和國產設備抵扣所得稅項目確認;指導工業企業、金融機構及社會資金的投資方向;協同有關部門審核擬上市工業企業的資金投向;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財政性技術改造專項資金。指導工業企業利用外資項目(包括外商直接投資項目);對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中小企業指導發展促進科(加掛民營經濟服務科牌子) :研究制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配套政策,促進多種所有制企業公平競爭,共同發展;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指導中小企業的改革,積極提供信息和咨詢服務;指導、協調和規范全市中小企業社會服務體系、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和信用體系的建設,并負責對其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和規范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的中介組織的工作;指導中小企業拓寬融資渠道;參與推薦企業上市及上市企業資產重組的有關工作;參與u201c三資u201d企業的宏觀管理和指導工作;組織中小企業對外合作、交流。
貫徹落實國家關于促進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促進本市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和鼓勵措施,加強宏觀指導,擬訂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和推進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產業結構、組織結構和產品結構的調整;協調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擬定政府重點扶持民營經濟的項目及資金投入方向,并監督實施;組織開展中小企業創業扶持,管理市本級中小企業專項發展基金;負責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運行趨勢的分析和監測。
科技科 :研究擬訂全市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引進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并實施企業新技術和新產品的開發、推廣及引進技術消化吸收項目的規劃和計劃;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工作,鼓勵和扶持工業企業建立技術中心,組織全市產業共性技術研制和重大技術裝備研制開發;指導和引導全市產學研聯合開發;指導、協調高技術產業發展;指導和推動技術創新機制的建設。
環境與資源綜合利用科 :組織制訂全市工業企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并組織實施;考核全市重點企業能源消耗指標,推進以節能降耗和綜合利用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和設備改造;提出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政策建議,依法組織、協調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促進工作;組織協調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和循環經濟重大示范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工作;負責新型墻體材料的管理工作。負責再生資源、報廢汽車、散裝水泥、墻體材料革新與建筑節能工作的管理;協調環保產業發展,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工業環境保護工作。
電力科 :貫徹《電力法》,組織擬訂全市電力工業改革的方針、政策和體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近期電力經濟運行綜合調控目標,編制、審定年度發電、用電計劃,監測分析電力運行情況,平衡電力資源;研究擬訂電力工業(含水電)的行業發展規劃,實施行業管理和監督;協調處理電力經濟運行和電網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培育和監管電力市場,規范電力市場秩序;處理電力市場糾紛,發布電力市場信息;研究提出電力價格政策方面的意見,參與電價整頓、調整、改革及管理工作;負責電力行政執法工作;指導推動節約用電,依法管理供電營業區劃分工作;指導農村電氣化和小電網建設規劃工作。
交通科(加掛市人民政府交通運輸指揮部辦公室牌子) :調度分析全市鐵路、公路、水運、航空運輸和通信、郵政情況,參與制訂全市交通運輸的發展規劃,綜合協調經濟運行中與交通、郵政通信有關的重大問題;做好重點企業、重點工程、重點物資和外貿貨運的運輸調度和協調工作;負責全市煤炭鐵路運輸計劃的管理;組織推動現代物流管理、聯合運輸、集裝箱運輸和廠礦鐵路專用線共用及專用線維修養護的監督管理;承擔市交通運輸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協調管理鐵路道口交通安全。
醫藥食品科(加掛市中醫藥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研究擬訂醫藥、食品工業的行業規劃、措施和經濟技術政策,實施行業管理;對醫藥、食品產業政策的實施情況進行督查;對全市醫藥、食品行業經濟運行實行調控,協調醫藥和食品生產發展方面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市醫藥儲備工作,管理市級醫藥儲備資金及儲備藥品;參與食品工業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行業內質量標準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國內外醫藥、食品行業經濟信息,為企業的外引內聯以及資源、技術、人才和新產品的開發服務。負責做好全市醫藥、食品行業統計信息工作。
人事教育科 :組織實施機關和歸口單位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負責干部、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及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工程、經濟系列的職稱評審的有關工作;指導直屬企事業單位和歸口單位的人事教育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出國(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研究擬訂全市經委系統經濟管理干部和企業經營管理者的培訓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員工的培訓;負責本委機關離退休干部的生活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的黨群工作,與人事教育科合署辦公。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人員編制在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單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