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各種措施應對綠色壁壘
WTO《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和《實施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協議》的目的是為了在保護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人類、動物、植物的生命和健康的前提下,盡可能消除技術性貿易壁壘對國際貿易的不利影響,而不是支持各國實施綠色貿易壁壘措施。如果各成員能夠嚴格遵守協議,切實履行自己的承諾,綠色貿易壁壘問題應該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而不會愈演愈烈。但事實上綠色貿易壁壘不僅沒有被消除,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趨勢,其原因與上述綠色貿易壁壘的特點有很大關系,同時也與上述兩個協議的約束力有很大關系。
從上述兩項協議的執行情況來看,許多發達國家并沒有像他們承諾的那樣充分考慮到發展中國家的實際情況,反而憑借其優勢地位,通過制定嚴格的環境保護法規和苛刻的技術標準,采用高靈敏度的檢驗檢疫技術,給發展中國家的產品出口設置了很大障礙。這些限制進口的措施,究竟有多少屬于正當的貿易壁壘,有多少屬于不正當的貿易壁壘,還很難做出定論。這也使發展中國家難以通過WTO的貿易爭端處理規則和程序來解決綠色貿易壁壘問題。
應該看到,雖然綠色貿易壁壘給發展中國家的產品出口造成了一定的沖擊,但是對綠色貿易壁壘絕不能采取一概否定的態度,而應在充分分析研究的基礎上,更多地看到綠色貿易壁壘的積極意義。
首先,環境保護是當今世界上的一股強大的潮流,各國政府的環境保護措施必然會反映到對外貿易上來。當今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對國外進口的產品不設防。從保護國家安全、保護人類和動植物的生命與健康,保護生態環境的目的出發,對進口產品提出必要的技術要求,并采取必要的技術措施,防止不合格產品進入國內市場是每個國家政府的重要職責之一。因此,在國際貿易中貫徹環境保護原則是國際貿易發展的必然。從這一點來說,需要對正當的綠色貿易壁壘的積極作用給予充分肯定。
其次,正當的綠色貿易壁壘反映了世界各國對環境保護問題的日益重視,是人類社會走向文明和進步的標志。因此,要消除進口國對我國產品的歧視和限制,關鍵還是要以積極的態度順應全球日益高漲的環境保護要求,努力向國際標準靠攏,提高我國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另一方面,綠色貿易壁壘的愈演愈烈也是國際競爭日趨激烈的真實寫照。如果我們不以積極的態度做出回應,大幅度地提高我國企業和產品的國際競爭力,那么,不僅會在發達國家市場受排擠,也會在許多后起的發展中國家的激烈競爭面前感到力不從心,也就難以繼續保持我國產品出口大國的優勢地位。
總的來說,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積極應對綠色貿易壁壘帶來的影響。
積極應對,破除壁壘
依據原則,積極抗辯。國內立法的單邊措施能否用于限制國際貿易,依據多邊環境條約而采取的貿易措施是否與WTO的自由貿易原則相違背,都是尚存爭議的問題。一些國家運用WTO爭端解決程序,積極斗爭反抗綠色壁壘,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我國在面對無理的綠色貿易壁壘時,應沉著應戰、據理力爭。對發達國家違反非歧視原則,對我國出口產品規定的高于其本國產品的環境標準而設置的綠色壁壘,我國可根據雙邊或多邊貿易協定所確定的國民待遇原則和最惠國待遇原則提出抗辯,充分利用環境條約協議對發展中國家的特殊照顧原則,通過采取雙邊磋商、談判解決。
加強國際合作。中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應與其他發展中國家保持密切聯系,加強同發展中國家的團結與合作,在國際事務中代表發展中國家的利益。增強發展中國家利益集團的相對力量和合力。積極參與有關國際環保條約的制定,加強在環境與貿易領域的國際合作,努力尋求發展中國家在環境與貿易中應有的優惠待遇,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并通過多邊合作,根據u201c誰污染,誰治理u201d的原則,力爭讓發達國家承擔歷史責任,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治理環境污染的技術和資金援助。
加強宣傳教育,提高環保意識
保護環境是世界發展的大趨勢。隨著可持續發展觀念的興起和日漸深入人心,人們的環保意識和綠色經濟意識不斷提高,人們對產品的環保要求越來越高,綠色產品將是未來商品生產的主流。在貿易領域,將環保措施納入國際貿易的規則和目標,日趨得到廣大消費者的支持和認同,綠色產品在國際貿易商品結構中的比重將日益增大。綠色壁壘作為國際貿易非關稅壁壘的重要組成部分,將在國際貿易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對此,我們必須要有清醒的認識,要通過多種途徑和形式,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增強企業和消費者的環保意識,推行綠色生產和生活方式,使綠色經濟意識融入每一個人的生產、生活中。建立綠色貿易制度,把綠色貿易思想作為開展國際、國內貿易的一個基本思想和基本原則,順應世界綠色潮流。
大力推行環境標準制度和環境認證制度
ISO14000體系是國際標準化組織頒布的關于環境管理的標準體系,該體系由國際標準化組織的專門機構----環境管理技術委員會(TC207)負責起草制定。截至2000年3月,正式頒布的標準有15個,內容包括環境方針、計劃、實施與運行、檢查與糾正、管理評審等,對產品設計、原材料選用、生產過程、廢物排放等全過程都提出了指導性的環保要求,其目的是為了規范企業等組織在生產、服務和活動過程中的環保行為。ISO14000系列標準主要是參照發達國家的環保經驗而制定的,已得到世界大多數國家和地區的認同,效力十分廣泛。因此,獲得ISO14000認證就等于取得了進入國際市場的u201c綠色通行證u201d。ISO14000認證不僅可以使產品沖破綠色貿易壁壘,還可以為企業樹立良好的綠色形象,從而極大地提高企業的整體競爭力。
調整貿易結構和產業結構
在綠色貿易制度安排下,隨著環境或綠色產品的損益外部性的內部化,出口產業和產品的比較成本優勢將會發生相應的變化,一些污染嚴重、環保技術落后,從而環境成本高昂的產業,如小五金、小化工等,其比較成本優勢將弱化以至消失。而一些少污染以至無污染的高新技術產業、勞動密集型產業和綠色環保產業的比較成本優勢將得到強化。因此,應根據這種比較成本優勢的變化來調整產業和產品結構。發展綠色環保產業將是我國未來經濟結構調整的重點。1992年,全球環保貿易額為2560億美元,1994年為4080億美元,2000年則突破6000億美元。綠色環保產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和新世紀的支柱產業之一,中國作為經濟與貿易大國,必須抓住綠色環保時代的經濟發展機遇,適時調整我國貿易與產業結構,大力發展綠色環保產業。
通過政策導向推動企業進行清潔生產
借鑒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通過政策導向,推動企業進行清潔生產,具體措施有:
1、采取排污收費、排污許可權交易、環境稅收等手段,提高環境成本約束力并逐步使環境成本內部化
2、大力推行環境資源和對資源進行補償的稅收政策,對嚴重浪費資源、污染嚴重的企業,要采取收取資源稅的稅收措施;對節約資源、污染少的企業,可適當減免資源稅。
3、對運用清潔生產工藝生產的產品和少污染、無污染的產品要以經濟政策進行扶持,如通過政府的采購政策,采購環境行為良好的企業的產品。
4、通過信貸政策導向,使環境行為良好的企業更容易獲得信貸。(5)通過減免稅優惠政策,促使企業進行清潔生產。
嚴禁國外污染產品和產業流入我國
發達國家在設置綠色貿易壁壘的同時,正將污染產品和產業轉移到發展中國家。我國對此應提高警惕,加強對進口商品的審查、檢測和管理,堅決杜絕受污染商品和危險、有毒的廢舊物質的進口,以保證我國居民的身體健康和生態環境免遭破壞。同時,要在擴大對外開放,引進外資的同時,著眼于長遠利益,對外商投資建設項目進行嚴格審批,嚴禁外商在我國投資興建污染大、難治理的農藥、化工、印染、造紙、電鍍等企業。對于現有外資企業的污染問題要限期治理,必須達到我國現有的環境標準,否則令其關閉處理。
在新的一輪貿易保護主義運動中,發達國家利用自身的技術優勢,先后出臺了各種環保法規標準、綠色標志等創新的制度安排,以期達到抑制負外部性的輸入和保護國內經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