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應當更加積極地利用WTO規則,應對日益激烈的貿易摩擦。人世以來,中國外貿領域不斷深化改革、中國企業不斷完善運營機制,取得了比較突出的成績。無論是政府還是企業,都已充分認識到熟悉和利用WTO規則的重要性。從立法層面來看,我國已形成了比較完備的貿易救濟法律框架體系。從實踐來看,我國共發起反傾銷調查110起,保障措施1起,涉案金額90多億美元,有力保障了我國的產業安全,受到了產業界的歡迎。目前,國際市場對我國提出的18起已終裁特保案件中僅有l起采取了限制措施,加拿大對我國發起的3起反補貼案件都取得了較好的應訴結果。反傾銷對企業出口的負面影響明顯降低。①與人世前對反傾銷等貿易摩擦一無所知、措手不及相比,國內企業越來越熟悉并利用WTO規則來積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當然,從政府層面來看,我們應繼續強化利用WTO爭端解決機制的意識。鑒于WTO爭端解決機制過程曠日持久,且敗訴方無需向勝訴方賠償,在適當情況下,我國政府完全可以充分利用該機制來維護本國企業的利益。但目前政府和企業運用WTO爭端解決機制的意識還不夠強,基本上還是處于被動應訴的局面。
再次,應建立政府和企業共同應對貿易摩擦的合作機制。國際貿易摩擦雖然表現為出口企業與進口國企業之間的產品競爭沖突,但其實質是政府之間的貿易利益沖突。政府與企業作為一個共同的利益體,應該聯手應對貿易摩擦。在解決貿易摩擦的過程中,應建立互信互動的合作機制。一方面,政府應為企業應對貿易摩擦創造公平的法律環境。國際實踐充分證明,越是倡導自由貿易的國家,其政府的作用發揮得越好。在全球貿易自由化浪潮下,政府應該在WTO規則允許的前提下,為企業出口和發展創造一個相對公平的競爭環境。另一方面,應發揮行業協會在企業應對貿易摩擦過程中的龍頭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