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局根據該企業2007年6月至2008年5月的出口收匯額的5%計算出該企業在政策過渡期內的預收貨款初始值(B)。同時,外匯局根據企業2008年 1至6月期間的出口未核銷(以及企業2007年12月31日前出口的遠期收匯備案情況)和收匯未核銷情況,軋差計算該企業的出口可收匯額初始數據(A)。
如果該企業的A≥0,則A計入核查系統的u201c關單可收匯u201d額的u201c其他u201d欄目下,B計入預收貨款可收匯額欄目下。如果該企業的A0,則需計算A B的值(此時A為負值):如果A B0,則A B的結果計入核查系統的預收貨款欄目下;如果A B0,則聯網核查系統中的關單可收匯額的u201c其他u201d欄目和預收貨款可收匯額均為0。
換一種理解方式,當A為正數時,說明該企業存在出口未收匯凈額,則當前可用出口可收匯額初始值為A;當A為負數時,說明該企業存在收匯未出口凈額,即該企業上半年收到的預收貨款已經過多。